关于艺术创新“重心”的考量——对国家级文艺院团热衷“剑走偏锋”的断想
《中乐图鉴》特约评论员 阳和
艺术总是在创新中发展,传统或时尚的艺术品种概莫能外。
在现今的文化形态和体制下,应该说国家级文艺院团的创新作品,是最有可能、最有条件、最有实力来影响社会文化生活乃至国民的文化素质,体现一种能够引领审美理念的文化价值。
那么,近年来国家级文艺院团或者“国家级”艺员们的创新,给了我们什么样不一般的新意呢?
我们看到,话剧《简爱》的表演中“蒙太奇”的场景转换,几乎使话剧成了剧场版电影;我们看到,民族乐剧《印象国乐》,成为了音画综合的“配乐诗朗诵”,民族器乐成为了“配乐”;我们看到京剧舞台独具民族特色的“写意”手法,被华丽的“实景”替代,《霸王别姬》甚至还把活生生的“乌锥马”牵上了舞台……
凡此种种,似乎是把艺术发展之路,都寄托在了“形式创新”的“独木桥”上,而且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共识。
诚然,在艺术发展的道路上,形式创新是不可或缺的,比如民族器乐表演、组合的多样化;比如京剧乐队从“三大件”到交响乐等等。同时,那些国家级艺术院团也有其不可回避的无奈:有了某某“工程”的评奖项目,才有更多的经费排练演出;有了吸引眼球的形式创新,才能吸引票房;有了紧跟时代的元素,才能在这众多“时尚艺术”的“花花世界”中适应现代观众的审美……
然而,形式毕竟是为内容服务。如果是源于上述理由而热衷于在艺术形式上“玩花活”,一般很难让作品内涵丰富、韵味隽永而走得更远。即使当年的梅兰芳为市场而“包装”的新戏,也和他那些创新了经典唱段的经典作品不可同日而语,因此鲜有流传。
的确,很多种类的艺术都是综合艺术,但不论什么艺术样式,要推动其向前发展,首先需要在其“综合”性中,找准这种艺术发展的“根”,比如戏曲艺术的“曲”,话剧艺术的“剧”等等,并将其作为艺术创新的“重心”。
遥想当年,“北京人艺”在仅仅几幕场景中,编织了精彩的戏剧冲突、戏剧情境,塑造了经典的、令人印象深刻难以磨灭的戏剧人物;而在中西融通的音乐家于会泳的“主理”下,一大批创编人员把现代京剧音乐推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流传至今的艺术高度。由此可见。从创新的“重心”来说,精彩的戏剧性和丰满的人物塑造,才是话剧的立身之本;经典的戏曲音乐及唱段,才是 “戏韵长流”之源。
在这方面,京剧演员张火丁和她的团队所做的努力,在客观的效果和评价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江姐》、《白蛇传》等一批新戏,在舞美、乐队编制、配器等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形式创新,但最终还是以“重中之重”的唱段立足,而那些形式的创新,则起到了很好的烘托作用。许多唱段在受众当中的广泛流传,明证了其创新的成功。这样的成功,是那些重金打造而只演出了几场就马放南山的获奖作品不可同日而语的。
如果衡量艺术创新的价值,那么由评审会而来的或许是“精品”,进而能够流传后世的才可谓是真正的“经典”。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样式中,紧紧抓住艺术创新的“重心”,应该是让“精品”走向“经典”的必由之路。
从艺术的层面来说,国家级艺术院团的艺术创新,或许就像“创新模板”一样,倡导着某种文化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理念。从观众和市场的角度来说,创新也有迎合大众审美口味和引领社会审美理念等不同的“动因”。如何立足于艺术内容之本,着力于艺术创新的“重心”,牵住“牛鼻子”,努力打造可以广为流传、后世流芳的“经典”作品,是国家级院团最应该思考的问题。 |